涉侨法规
   全国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江阴侨联 -> 全国性法规 -> 文章内容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转发公安部给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有关手续问题》的批复
作者:未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3/12/27 10:51:40  发布人:jywgl

(88)侨政安字第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务办公室:
     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审批手续问题,自公安部(87)10号《印发关于执行两个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说明的通知》下达后,由于有的省(区)对《说明》的理解不同,在办理具体手续中出现渠道不畅现象。
  现将公安部就上述问题给辽宁省公安厅的批复《关于华侨回国定居有关手续问题》(88)公六(2)第642号文转发你办,请参照执行。
 
一九八八年七月三十日


江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 电话:0510-86860853 传真:0510-86860853 邮编:214431
苏ICP备2022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