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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涉侨政策法律法规问答
作者:未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3/12/27 11:08:51  发布人:jywgl

  1.问:华侨是如何定义的?
  答: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2.问:归侨是如何定义的?
  答: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3.问:侨眷是如何定义的?
  答: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一)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比照本条第(一)款。
  4.问:外籍华人如何定义?
  答: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5.问:港澳同胞是如何定义的?
  答:港澳同胞是指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即在香港享有永久居留权的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虽未取得永久居留权但系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正式移居香港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澳门正式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6.问:港澳同胞眷属如何定义?
  答:港澳同胞眷属是指港澳同胞在内地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港澳同胞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7.问:华侨定义中“定居”的含义是什么?
  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4月2日颁布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 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中规定: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
8.问:因公出国人员在外工作期间能否视为“定居”?
  答: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不被视为定居。
9.问: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眷属是否属于侨眷?
  答:外籍华人的眷属视同侨眷。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享受侨眷待遇。
10.问:华侨、归侨去世后,其国内眷属的侨眷身份是否丧失?
  答:华侨或归侨去世后,侨眷与其人身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因此,其国内眷属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不变。
11.问:华侨加入外国国籍,成为外籍华人后,其国内眷属的侨眷身份是否改变?
  答:华侨身份改变成为外籍华人后,其国内眷属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不发生改变。
12.问:华侨回国后其国内的眷属的侨眷身份是否改变?
  答:华侨回国后,其国内的眷属仍视为侨眷。
13.问:与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亲属要求认定侨眷身份需出具何种证明文件?
  答: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也属于侨眷,他们在办理身份认定时,需要有公证机构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由国内相关公证机构出具,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馆或领馆出具。
14.问: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的,其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是否改变?
  答: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意味着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由这个前提产生的侨眷关系自然丧失。
15.问: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后,其内地眷属的港澳同胞眷属身份是否丧失?
  答: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后,其内地眷属仍视为港澳同胞眷属。
16.问:港澳同胞去世后,其内地眷属的港澳同胞眷属身份是否丧失?
  答:港澳同胞去世后,其在内地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港澳同胞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仍视为港澳同胞眷属。
17.问:华侨学生、归侨学生如何定义?
  答:华侨学生是指回国学习但未在国内定居的华侨。归国华侨学生是指从国外回来定居就学的华侨,简称归侨学生,不论年龄大小,就读何种学校都是归侨学生。
18.问:留学人员是华侨吗?
  答: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学习期间不属华侨。自费留学生已在国外定居、就业,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应属华侨;公派留学生逾期滞留不归,已在国外定居、就业,未加入外国国籍的,从法律、政策上讲应属华侨。
19.问: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在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外使馆或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成为外国公民,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馆或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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