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在市委领导下,引导和组织本市归侨、侨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按照“两个并重”、“两个拓展”要求,广泛联系动员江阴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贡献力量。
2、积极向本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的一系列重大措施,了解他们的思想、关心他们的疾苦、依法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和协助海外侨胞在江阴投资兴办实体和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与协助海外侨胞在江阴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侨属企业服务。
4、积极反映本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推荐好市人大、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
5、发挥市侨联民间交往的优势,加强对外联络工作,密切与本市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促进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鼓励和教育归侨、侨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用行动传播文明,倡导新风。
7、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务实创新,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工作机构(窗口)
1、江阴市留学亲属联谊会,现有会员600余名。
2、江阴市华侨中心,常年工作人员1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部分优势,努力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引智工作。
2、突出两个重点。突出江阴市留学人员亲属联谊会和市侨界活动中心两个载体活力的激发,突出社区侨联工作机制的构筑。发展留联会会员并举办会员交流会,举行侨界人士联谊活动,走访接待重点留学人员亲属和留学人员等。
3、搞好三项服务。为大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为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维护权益、排忧解难。关爱留学人员亲属空巢家庭特别是70岁以上的高龄空巢老人,建立长期联系制度。
4、发挥四个作用。发挥侨联会员作用,发挥基层侨联组织作用,发挥归侨侨眷作用,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的作用,当好“民间使者”,加强与海外新侨、华侨华人新生代、海外江阴籍侨社团的联系。健全、完善镇街道侨联工作网络,继续指导镇街园区成立侨联分会等。
5、开展五项工作。加强学习引导、进行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举办各种活动、完善制度建设。要组织召开好侨联和留联会相关会议,组织侨联委员、重点归侨侨眷考察活动,开展全市侨情情况调查,进行社区侨务工作调研等。
四、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依据和分析情况
我会严格执行《预算法》,根据我市财政下达的各项标准,从实际出发原则,执行零基数预算,科学编制部门预算。1、突出“以人为本”原则,确保人员工资发放。我们2015年现在职人员4名,副主席兼秘书长1名,副科职,办公室科员1人,行政附属编制1名(车改后遗留老年司机1人),编外人员1名(负责市华侨活动中心)。2、为保障我会发挥职能,服务侨界的特点,安排25万经费,主要用海外联谊活动、侨界人士活动、江苏省“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基地”活动等。3、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15年我会接待费、会议费分别用安排4万元、3万元,均比上年下降。
五、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侨联2015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02.81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102.81万元。财政拨款资金10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102.81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支出77.81万元;2、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2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1、行政运行支出77.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日常行政运行开支。2、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海外联谊费用、侨界人士活动经费、江苏省“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基地”活动经费等单位专项。
六、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我会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为我会按照要求召开的各类会时的印刷、会场费等。
附件:江阴市侨联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